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360足球比分,竞彩足球比分印发《宿迁市住宅物业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活动方案》《宿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506/2025-00200 分类 重点工作 ??城乡建设(含住房)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5-03-24
文号 宿房健发〔2025〕2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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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足球比分,竞彩足球比分印发《宿迁市住宅物业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活动方案》《宿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宿迁市住宅物业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活动方案》《宿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专班   

2025年3月24日 


              

宿迁市住宅物业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决定开展全市住宅物业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聚焦物业管理“痛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物业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推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清零”,实现标准规范落地落实、服务质量有力提升、矛盾纠纷明显下降,更好满足广大市民对宜居乐居的新需求。

二、主要内容

(一)物业服务水平提升行动(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1.对2023年、2024年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到位,防止问题反弹。畅通业主投诉渠道,完善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2.指导、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按照《宿迁市住宅小区秩序维护管理工作导则》《宿迁市住宅小区保洁服务工作导则》《宿迁市住宅小区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导则》等文件做好秩序维护、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相关工作。

3.指导市物业管理协会制定物业行业培训计划,全面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和岗位技能,做好诉前调解工作。

4.对各住宅小区物业用房进行检查,整治私自占用、违规使用、闲置浪费等问题,并对物业用房使用情况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开公示,实现物业用房规范化管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5.持续加大窨井设施日常养护力度,加强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问题井盖隐患。

6.持续强化强电井、弱电井、水井等竖向管井管理,及时清理居民堆放的杂物,确保孔洞封堵到位。

(二)智慧物业平台应用提升行动(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1.进一步加强智慧物业平台应用,充分运用平台做好企业管理、投诉报修、“三费”公示等工作。

2.依托智慧物业平台,开通维修资金使用线上确认表决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表决,提高维修资金使用透明度。

3.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智慧物业平台使用工作。

(三)信息公示公开提升行动(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进一步巩固提升物业收费公示内容,增强物业服务透明度,保障业主知情权、监督权。

2.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费和经营设施收益收支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

(四)物业费用监管提升行动(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加大对前期物业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行政处罚力度。

2.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费和经营设施收益收支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或者公示失实信息行政处罚力度。

3.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在接受委托代收有关费用时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的行政处罚力度。

(五)维修资金使用提升行动(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1.出台《宿迁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将一般维修程序中,审批程序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3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新增先行维修程序,当出现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先行组织维修,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2.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梳理排查屋面漏水、墙面渗水等房屋质量问题并建立台账,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维修资金使用计划,集中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确保雨季前维修到位。

(六)消防安全管理提升行动(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1.常态组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开展消火栓巡查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和解决消火栓老化、破损、无水、被圈占等问题,根据消防规划,提出消火栓补建和维修工作计划。

2.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防范责任,制定并落实服务区域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疏散逃生演练,完善应急预案,落实消控室管理制度、值班值守制度。

3.重点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执法进小区”提升行动(牵头部门:市城管局)

1.依法查处绿地种菜、乱停乱放、晾晒衣物、野蛮修剪、恶意破坏、破墙开窗圈占绿地等毁绿占绿行为。

2.进一步加快和规范小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设置,加强垃圾分类投放点管理。

3.按照规范一批、拆除一批、整合一批“三个一批”的原则,全面整治住宅小区设置户外广告行为。

4.对住宅小区照明设施现状进行拉网式排查,推进解决照明亮化设施破旧锈蚀、缺失损坏、设置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5.加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治理,积极消除存量违法建设,通过规范整改一批、依法拆除一批等举措,对群众意见大、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查处、及时拆除。

(八)电梯安全提升行动(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全面排查全市在用电梯数量,精准评估老旧住宅电梯安全,建立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监管数据库,梳理电梯维保安全领域问题清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重点围绕前期建立的问题清单,出台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和措施,推动职能部门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采取暗访检查、实地调研、“面对面”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综合治理效能进行检验评估,确保治理成效。

3.探索建立协作会商、信息共享、线索报送、案件查办、宣传引导等工作机制,推动职能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电梯生命周期保障体系监管,从制度上规范电梯维保市场秩序,积极引导行业自律自治,增强群众对电梯安全的满意度。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4日—3月31日)。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要按照住宅物业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活动方案要求,深入分析当前形势和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全面部署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10月31日)。市各有关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各县区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住宅物业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要全面总结住宅物业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活动好的经验做法,持续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监管政策措施,推动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推进。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紧盯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做好住宅物业专项整治巩固“八项”提升任务,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住宅物业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活动。

(二)强化联动治理。各县区要持续优化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推动群众诉求及时感知、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居民合理诉求处理不及时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三)强化舆论引导。各县区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及住宅物业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要求,梳理典型范例,推广经验做法,提高广大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联系人:鲍姝屾,联系电话:84387312)。

宿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决定开展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所忧所急,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为主线,以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为目标,结合物业管理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查摆我市在维修资金归集续交、管理存储和使用监督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促进相关政策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推动相关部门尽职尽责,防范化解资金管理风险,完善可持续的“房屋养老金”管理体系,实现问题整改闭环,切实维护好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维修资金使用自查自纠。对2023年以来辖区内维修资金监管使用情况展开全面自查,深入剖析制度执行、流程规范以及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并形成整改方案确保维修资金监管使用合规有序。

(二)开展维修资金管理检查活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对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开展资金管理检查,从政策执行、资金归集、资金管理、资金使用四个方面入手,重点检查维修资金专户设置情况、使用是否规范,台账资料建立情况、财务账和实际支出是否一致。

(三)开展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审计。各县区可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维修资金使用审计工作,重点审计2023年以来维修资金项目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重点检查是否有违规使用、套取骗取资金、不正当利益输送等问题。

(四)建立业主线上投票表决功能。针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难、周期长以及业主因地域限制难以参与表决等难题,推进维修资金申请线上表决工作,依托智慧物业平台,开通维修资金使用线上确认表决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表决,提高维修资金使用透明度。

(五)修订维修资金规范性文件。针对现行维修资金审批程序繁琐,维修资金使用效率低容易引发业主投诉问题,对《宿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宿迁市市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并修订,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进行印发,通过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压缩维修资金使用时限,新增先行维修程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等方面进行修订完善。

(六)加强维修工程质量管理。一是加强因开发企业将业主反映的房屋质量问题拖延或敷衍处理,超过保修期后变为使用维修资金维修,把责任转嫁给业主,导致业主合法权益受损,对保修期临近结束的房屋质量问题建立相应机制,督促开发企业限时整改。二是严格规范维修资金使用招标程序,整治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三是排查维修资金使用中工程监督缺位问题,严禁施工单位偷工减料、质保期内重复返工等现象。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4日—3月31日)。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整治目标和具体任务,详细制定推进举措,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组织落实阶段(4月1日—10月31日)。各县区要按照整治活动方案要求,扎实开展维修资金使用自查自纠、使用审计、加强维修工程质量管理等各项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各县区要全面总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整治好的经验做法,研究提出长效措施,形成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成果,推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更加高效,切实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推进。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在汛期来临之前要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排查统计老旧小区渗(漏)水情况,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维修资金使用计划,集中组织维修、更新改造,确保雨季前维修到位。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展情况,提高广大业主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及时总结推广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三)强化长效管理。各县区要针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资金使用审批流程,规范操作环节,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合理合规。定期开展“回头看”,对发现新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保障维修资金持续有效服务广大群众(联系人:倪雪丽,联系电话:84387312)。



宿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专班      2025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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